签证办理与咨询(仅供参考)

  • 1、 如何办理护照?

    2、 如何办理港澳通行证?

    3、 护照遗失了怎么办?

    4、 如何办理签证?

    5、 各大使馆的地址

    申请办理出国(境)旅游证件须知                    TOP


    第一部分 申请办理护照的程序

       护照是公民在国际间通行所使用的身份证和国籍证明,也是一国政府为其提供外交保护的重要依据。为此,北京市居民出国旅游,需要申请办理护照。

       具体程序是:
            1、携带本人身份证或者户口簿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公安分县局出入境管理部门、北京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或者参团
             旅行社领取《中国公民因私出国(境)申请审批表》(以下简称“申请表”)
            2、填写申请表。
            3、提交申请。提交申请时必须携带下列材料:
              A、 本人身份证或者户口簿原件和户口簿首页、本人资料页、变更页及身份证的复印件。
              B、 填写完整的申请表原件。
              C、 符合要求的彩色照片一张。
            4、领取护照。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受理申请后,审批、制作和签发护照的时间是14个工作日。领取护照时,须携
             带本人身份证或者户口簿、领取护照《回执》和200元工本费。凡在《回执》上标明取证日期3个月后没有领取证件的
             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将予以销毁。


      

    第二部分 填写申请表

      填写《中国公民因私出国(境)申请审批表》一定要认真细致,逐项如实填写。在填写时,必须使用黑色或者蓝黑墨水,字迹清楚整洁,不准涂改。具体项目的填写要求是:

       第一页:
       “申请人姓名”,填写本人姓名;
       “受理日期”等项目无需填写;

       第二页:
       “姓名”,填写本人现用名,须使用国家标准简化字,与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一致;
       “拼音姓名”,须按普通话拼写;
       “出生日期”,与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一致;
       “民族”,与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一致;
       “公民身份证号”,逐格填写;
       “出生地”,填写省、自治区、直辖市;
       “婚姻状况”,按实际情况填写;
       “户口所在地”,填写申请人户口所在地的详细地址;
       “户口所属派出所”,按户口簿上派出所的印章名称填写;
       “政治面貌”,可以填写“中共党员”、“共青团员”、“群众”或者民主党派的名称;
       “文化程度”,填写国家主管教育部门承认的最高学历;
       “职业、职务、职称”,按申请人现状况和国家承认的“职称”填写;
       “工作单位”,填写全称,申请人人事档案与工作单位不一致的,填写现工作单位,在备注栏内注明档案存放地;退休人员人事档案
       存放在原单位,填写原单位;
       “联系电话”,填写可以直接联系的电话;
       “家庭住址”,填写现住址;
       “邮政编码和联系电话”,按实际情况填写;
       “前往国家或者地区”,填写此次拟前往的第一个国家或者地区;
       “属第( )次申请因私出国(境)”,指在公安机关申请出国(境)的次数,未被批准的也合并计算,并在备注栏内说明未被批准
       的情况;
       “出境事由”,选择“旅游”一项;
       “本人简历”,从初中开始,起止日期要准确、衔接;

       第三页:
       “境外邀请人基本情况及申请人的关系”,填写“自费出国旅游”;
       “国内外家庭主要成员”,按实际情况填写,境外人员的单位和地址用中文填写;
       “备注”,填写需要说明的情况;

       第四页:
       “单位或者派出所意见”,填写是否同意申请人出国(境)。意见内容包括:申请表所填内容是否属实、申请人是否具有法定不准
       出境的五种情形和是否同意申请人出国(境)等。负责出具意见的人员必须签名、加盖公章、注明准确的联系电话和日期。单位或
       者派出所意见自签发之日起6个月内有效。

       法定不准出境的五种情形:
                  1、刑事案件的被告人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认定的犯罪嫌疑人;
                  2、人民法院通知有未了结民事案件不能离境的;
                  3、被判处刑罚正在服刑的;
                  4、正在被劳动教养的;
                  5、国务院有关主管机关认为出境后将对国家安全造成危害或者对国家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

      关于单位或者派出所的意见,需要说明的是:
       (一)国家公职人员,由其组织人事部门按干部管理权限出具意见。
       (二)国有企业和国有控股企业和事业单位员工,由所在企、事业法人代表或者其授权的单位人事、保卫部门签署意见,法人代表
          本人出境,由相应的上级人事管理部门出具意见。
          (上述人员已经离开原单位。但是档案仍在原单位的,应由原单位出具意见。)
       (三)14周岁以上(含14周岁)的在校学生,由所在学校出具意见。未满14周岁的,由其父母或者监护人出具意见,免交单位或者
          派出所的意见。监护人是祖父母、外祖父母或者近亲属的,须提交能证明亲属关系的证明,如派出所或者监护人单位出具的
          亲属关系证明和能证明亲属关系的户口簿等。
       (四)上述(一)(二)(三)类人员以外的申请人,档案存放在全国人才交流中心、北京市职业介绍服务中心的,可由“中心”
          出具意见;档案存放在北京市区(县)人才交流中心的,可分别由“中心”和区(县)人事局或者劳动局出具意见。
          经国家主管部门批准的各部委人才交流中心、北京市教育系统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等仅限为中心存档的本系统内部流动人员出
          具意见。
       (五)在外地工作的北京市居民符合上述(一)(二)类的人员,由所在单位出具意见。
       (六)其他人员由北京市常住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意见。

    注意事项:一是全部相应证明材料和复印件必须是B5或者A4纸规格;二是因为需要当即拍摄护照专用照片,所以客人应注意本人的服饰与仪表;三是贴在申请表上的照片须是直边正面免冠彩色本人半身证件照,光面相纸、背景颜色为淡蓝色,人像要清晰,层次丰富,神态自然,公职人员不着制式服装,儿童不系红领巾。不符合上述要求及一次性快照、翻拍的照片或彩色打印机打印的照片不予受理。

    第三部分 护照换发补发延期

      我国目前使用的普通护照有效期为5年,可以在有效期满前6个月之内申请办理延期2次,每次5年。
    北京从2000年7月18日起开始签发新版护照。为此,在2000年7月18日前领取的旧版护照不再延期、加页,当其有效期届满时一律换发新版护照。换发护照工本费200元,加注20元。
    换发护照:
    换发护照须提交填写完整的《护照换发补发延期变更申请表》一份和一张符合要求的照片,并到北京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接待大厅拍摄护照数码扫描专用照片。申请换发护照,必须符合下列情况:
    1、护照已经延期2次,即将届满不能再延期的;
    2、护照的签证页已经用完;
    3、护照出现质量不合格的问题;
    4、护照被损坏申请换发的;
    5、 护照被涂改的申请换发的;
    6、公安出入境管理机关认可的其他情形。

    申请换发护照,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1、 姓名、出生日期、居民身份证号码发生变化时申请换发,须出示变更后的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
    2、 损坏护照申请换发的,公安部规定,自受理之日起3个月后才可以办理换发护照。工本费加倍收费400元,加注20元。
    3、 涂改护照申请换发的,自处罚终结3个月后才可以申请换发。工本费加倍收费400元,加注20元。
    4、 申请人要求保留原护照上的签证,可以将换发的新护照与已经注销的原护照合订使用。

    加注护照:
    申请人申请获得护照后,资料登记页内容发生变化需要加注时,必须提交填写完整的《护照换发补发延期变更申请表》一份和一张符合要求的照片。加注收费20元。具体要求是:
    1、 中文姓名加注,须提交相应的户籍证明;
    2、 外文姓名加注,须提交注有该姓名的相应材料复印件;
    3、 出生日期加注,须提交相应的户籍证明或者出生证明;
    4、 减少携行人加注,须提交持照人出具的减少携行人的说明。

    申请香港和澳门地区旅游证件须知                    TOP 

    第一部分 赴香港和澳门地区旅游

       内地居民赴香港和澳门地区旅游,必须持有有效的《港澳通行证》和旅游签注,并参加由国家旅游局批准的特许经营港澳游的旅行社组织的旅游团,集体进出港澳地区。在停留期间,可以按照旅游团的安排进行观光、探亲访友或者购物等活动。个人不能赴香港和澳门地区旅游。
       我公司是获准特许经营港澳游的旅游公司,配备有北京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指定安装的拍摄制作《港澳通行证》数码扫描专用照片的设备。参团人员可以在我公司申请办理赴香港和澳门地区旅游的全部手续,无需再前往北京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
    首次申请办理《港澳通行证》和旅游签注的程序是:

    一、准备材料
    1、 在我公司前台或者门市领取《中国公民往来港澳地区申请审批表》(简称“申请表”);
    2、 填写申请表和单位出具意见(参见填写出国申请表和单位意见要求);
    3、 提交本人身份证和户口簿原件与复印件;
    4、 3张符合规格要求的彩色照片;
    5、 团款发票。

    二、 照相
    客人必须本人来公司,在照相室现场拍摄制作《港澳通行证》的数码扫描专用照片。

    三、 收费标准
    我公司对于单办《港澳通行证》和旅游签注的客人每人收取300元。参团的收费标准依客人参团的线路而定。

    四、 办理的时间
    申请办理《港澳通行证》和旅游签注需要10个工作日。特殊紧急情况,可以申请办理加急手续。
    备注:已经定居国外在北京居住或者工作的中国公民申请办理《港澳通行证》和旅游签注无需提交单位或者派出所意见。

    申请办理旅游签注的程序是:
       《港澳通行证》有效期5年。旅游签注自签发之日起3个月有效,可以一次入出境。在《港澳通行证》有效期内可以多次申请旅游签注。持有效证件再次申请旅游签证,无需提交单位或者派出所意见。
    具体程序是:
           1、 在我公司前台或者门市领取和填写申请表;
           2、 提交3张符合规格要求的彩色照片;
           3、 提交团款发票。

    香港或者澳门一地旅游签注60元、港澳两地旅游签注100元。参团的收费标准依客人参团的线路而定。

    第二部分 《港澳通行证》的换(补)发

    《港澳通行证》有效期限5年。有效期满不能延期,只能申请换发。如果过期,必须交回过期证件,并按首次申请《港澳通行证》和旅游签注的手续重新申请。
    持证人在申请旅游签注时,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可以申请换发证件:
    1、 证件有效期不足6个月的;
    2、 证件有效期剩余时间短于将签发的签注有效期;
    3、 证件签注页用完或者即将用完的;
    4、 证件被损坏的;
    5、经审批机关或者主管部门认可的其他特殊情况。

    持证人遗失《港澳通行证》,在申请补发时必须履行下列手续:
    1、 提供遗失地公安派出所的报失证明;
    2、 凭报失证明到北京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备案;
    3、 凭备案证明在《首都公安报》登报声明原证件挂失作废;
    4、凭登报声明、报失证明、填写完整的申请表和户口簿、身份证的原件与复印件到北京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申请补发证件。

    备注:在《首都公安报》登报声明原证件挂失作废的费用是210元。


    第三部分 赴香港和澳门地区从事商务活动

    内地居民赴香港和澳门地区从事商务活动,实行限额审批,签发《港澳通行证》和相应签注。
    商务签注分为14天一次、3个月多次、1年多次和3年多次四类。申请人可在户籍所在地或者工作单位所在地申请。多次商务签注在有效期内每次在港(澳)停留不超过14天。
    需要特别注意的是,3个月多次、1年多次和3年多次商务签注有两个有效期限,即:第一个有效期限是从签发之日起开始计算的3个月首次入境期限,如果没有在此期限内入境,此多次商务签注即失效;第二个有效期限是从首次入境之日起开始计算的3个月、1年和3年多次往返期限。

    一、申请范围:
    1、 签订合同或者参加招标、投标的;
    2、 检验、监装设备、货物的;
    3、 参加展览会、交易会的;
    4、 解决索赔问题或者参加民事诉讼活动的;
    5、 应邀从事商务、科技考察的;
    6、 从事其他经贸活动的。

    二、申请程序
    申请赴香港和澳门地区从事商务活动应提交下列证明:
    1、 填写完整的《中国公民往来港澳地区申请审批表》(香港和澳门地区各一份);
    2、 身份证和户口簿原件与复印件;
    3、 所在企业经过年检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和复印件,申请一年和3年多次商务签注需要提交上年度的纳税证明;
    4、 所在企业、机关的派遣证明;
    5、 聘书或者聘雇合同等雇用证明;
    6、 北京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认为必要的其他相应证明;

    申请1年(含)以上商务签注的,申请人单位需在北京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备案。申请3年多次商务签注的申请人,必须曾办理过1年多次签注并多次使用。

    定居外国的中国公民应聘在内地企业工作期间需要赴港从事商务、培训活动的,除提交上述相应证明以外,还需要交验中国护照或者其他能够替代护照的证件、定居证明、在内地企业或者机构工作的证明和临时住宿登记记录。

    外省市居民赴香港和澳门地区从事商务等非公务活动,在北京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申请3个月以内多次商务签注不受在京暂住的限制。申请1年多次商务需要在京暂住1年(含)以上。申请时提交《暂住证》原件和复印件。


    三、收费标准:
    公安机关收取的《港澳通行证》工本费是每本100元、香港商务签注100元、澳门商务签注100元。

    四、办理的时间
    申请办理《港澳通行证》和商务签注需要10个工作日。参加紧急商务活动需在10日内到达的,提交有商务活动日期的邀请证明可以申请办理5个工作日加急。

    二、 领取证件
    领取证件应携带本人户口簿或者居民身份证和《回执》,在交费后领取。凡在《回执》上标明取证日期3个月后没有领取证件的,北京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将予以销毁。


    第四部分 申请办理《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是发给台湾居民前来大陆定居、探亲、访友、旅游、接受和处理财产、处理婚丧事宜或参加经济、科技、文化、教育、体育、学术交流等活动使用的通行证件,由公安部出入境管理局委托有关机关签发。目前,主要委托香港、澳门中国旅行社、外交部驻香港特派员公署、澳门签证办事处等机构受理,由广东省公安厅签发。另外,公安部出入境管理局还指定一些口岸公安机关签发。经由国外来大陆的,由中国驻外使领馆或外交部授权的其他驻外机关签发《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通行证》。通行证有效期为5年,由发证机关在通行证上逐次签注。台湾居民因在大陆投资、贸易等经济活动或者因其他事务来大陆后,需要多次来大陆的,由公安机关办理多次有效的签注。
    申请办理的具体程序是:
    1、 填写《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一份
    2、 提交下列证明材料:
    A、台湾护照复印件
    B、台湾身份证复印件(正反两面)
    C、中华人民共和国旅行证复印件
    D、两寸近照3张
    3、 办理时间:约需15----20个工作日

                      护照遗失了怎么办                    TOP


       护照是国家主管机关的给本国公民出入国境和在国外旅行、居留使用的合法身份证件和国籍证明。持照人对护照应妥为保管,防止丢失或损坏。以北京市居民为例,如因不慎在本市遗失了护照,请立即向遗失地区、县公安机关申报,并凭上述公安机关出具的证明前往北京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备案,然后持证明到《首都公安报》社办理护照挂失声明手续,待"挂失声明"刊载后,持"挂失声明"到北京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申请办理新护照。具体办法是:

    一、 出境后又返回国内丢失护照的,可持本人在国外的身份证明(主要指要国外的身份证、居留证、注册的学生证、就职证明)申请补发护照。

    二、 在外埠丢失护照的,可持遗失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遗失证明,先在《首都公安报》办理护照挂失声明手续后,再申请补发护照。

    三、 在国外丢失护照,持中华人民共和国旅行证或者其他入出境证件回国的,可凭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外使领馆出具的有关证明和入境证件及有国外的身份证明申请补发护照。

    四、 丢失我国驻外使领馆签发护照的,持原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出国前系北京市常住户口的证明申请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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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阿根廷
    Embassy of the Republic of Argentina Chancery
    No. 11,Dong Wu Jie, San Li Tun
    三里屯东5街11号
    电话:65321406, 65321852, 65322090
    2. 澳大利亚
    Embassy of Australia Chancery
    No. 21,Dong Zhi Men Wai Da Jie, San Li Tun
    三里屯东直门外大街21号
    电话:65322331-7, 65324605, 65322955
    3. 奥地利
    Embassy of the Republic of Austria Chancery
    No. 5,Xiu Shui Nan Jie, Jian Guo Men Wai
    建国门外秀水南街5号
    电话:65322061, 65322062, 65322063
    4. 白俄罗斯
    Embassy of the Republic of Belarus Chancery
    No. 1,Ri Tan Dong Yi Jie Lu
    日坛东一街路1号
    电话:65326426, 65326749
    5. 比利时
    Embassy of Belgium Chancery
    No. 6,San Li Tun Lu
    三里屯路6号
    电话:65321736, 65321737, 65321738
    6. 玻利维亚
    Embassy of the Republic of Bolivia Chancery
    2-3-2,Ta Yuan Diplomatic Building
    塔园外交人员办公楼2-3-2号
    电话:65323274, 65324370
    7. 巴西
    Embassy of the Federative Republic of Brazil Chancery
    No. 27,Guang Hua Lu
    光华路27号
    电话:65322881, 65323883
    8. 保加利亚
    Embassy of the Republic of Bulgaria Chancery
    No. 4,Xiu Shui Bei Jie, Jian Guo Men Wai
    建国门外秀水北街4号
    电话:65321946, 65321916
    9. 加拿大
    Embassy of Canada Chancery
    No. 19,Dong Zhi Men Wai Da Jie, Chao Yang District
    朝阳区东直门外大街19号
    电话:65323536
    10. 克罗地亚
    Embassy of the Republic of Croatia Chancery
    2-1-31,San Li Tun Diplomatic Apartments
    三里屯东3街外交公寓2-1-31
    电话:65326241, 65326256
    11. 古巴
    Embassy of the Republic of Cuba Chancery
    No. 1,Xiu Shui Nan Jie, Jian Guo Men Wai
    建国门外秀水南街1号
    电话:65326568, 65324706, 65321714
    12. 丹麦
    Royal Danish Embassy Chancery
    No. 1,Dong Wu Jie, San Li Tun
    三里屯东5街1号
    电话:65322431, 65322432, 65322437
    13. 朝鲜
    Embassy of the Democratic People's Republic of Korea
    Chancery and Residence
    Ri Tan Bei Lu, Jian Guo Men Wai
    建国门外日坛北路
    电话:65321186, 65321154
    14. 埃及
    Embassy of the Arab Republic of Egypt Chancery
    No. 2,Ri Tan Dong Lu
    日坛东路2号
    电话:65321825, 65322541
    15. 埃塞俄比亚
    Embassy of the Federal Democratic Republic of Ethiopia
    Chancery
    No. 3,Xiu Shui Nan Jie, Jian Guo Men Wai
    建国门外秀水南街3号
    电话:65325258
    16. 芬兰
    Embassy of the Republic of Finland
    26/F South Tower Kerry Center
    光华路1号 嘉里中心办公楼南楼26层
    电话:85298541
    17. 法国
    Embassy of the Republic of France Chancery
    No. 3,Dong San Jie, San Li Tun
    三里屯东3街3号
    电话:65321331, 65214866-70
    18. 德国
    Embassy of the Federal Republic of Germany Chancery
    No. 5,Dong Zhi Men Wai Da Jie
    东直门外大街5号
    电话:65322161-65, 65325560-61
    19. 希腊
    Embassy of the Hellenic Republic Chancery
    No. 19,Guang Hua Lu
    光华路19号
    电话:65321317, 65321391, 65321588
    20. 匈牙利
    Embassy of the Republic of Hungary Chancery
    No. 10,Dong Zhi Men Wai Da Jie, San Li Tun
    三里屯东直门外大街10号
    电话:65321431, 65321432, 65321433
    21. 冰岛
    Embassy of the Republic of IceLand Chancery
    Unit 1005/6,Landmark Building, 8 North Dongsanhuan Road
    东三环北路8号亮马河大厦1005/6
    电话:65927795, 65927796
    22. 印度
    Embassy of the Republic of India Chancery
    No. 1,Ri Tan Dong Lu
    日坛东路1号
    电话:65321856
    23. 印度尼西亚
    Embassy of the Republic of Indonesia Chancery
    Office Building B, San Li Tun
    三里屯外交人员办公楼B楼
    电话:65325488, 65325489, 65325484
    24. 伊朗
    Embassy of the Islamic Republic of Iran Chancery
    No. 13,Dong Liu Jie, San Li Tun
    三里屯东6街13号
    电话:65322040, 65324870, 65324871
    25. 爱尔兰
    Embassy of Ireland Chancery
    No. 3,Ri Tan Dong Lu
    日坛东路3号
    电话:65322691, 65322914, 65322090
    26. 以色列
    Embassy of Israel
    No. 1,Liangmaqiao Beijie
    亮马桥北街1号
    电话:65327788
    27. 意大利
    Embassy of the Republic of Italy Chancery
    No. 2,Dong Er Jie, San Li Tun
    三里屯东2街2号
    电话:65322131-2-3-4, 65321378
    28. 日本
    Embassy of Japan Chancery
    No. 7,Ri Tan Lu, Jian Guo Men Wai
    建国门外日坛路7号
    电话:65322361
    29. 哈萨克斯坦
    Embassy of the Republic of Kazakhstan Chancery
    No. 9,Dong 6 Road, San Li Tun
    三里屯东6街9号
    电话:65326183, 65326182
    30. 马来西亚
    Embassy of Malaysia Chancery
    No. 2,Liangmaqiao Beijie
    亮马桥北街2号(燕莎办公楼北面)
    电话:65322531
    31. 荷兰王国
    Royal Netherlands Embassy Chancery
    No. 4,Liang Ma He Nan Lu
    亮马河南路4号
    电话:65321131, 65321132, 65321133
    32. 新西兰
    Embassy of New Zealand Chancery
    Ta Yuan Diplomatic Building
    塔园外交人员办公楼2-5-1
    电话:65322731, 65322732, 65322733
    33. 挪威
    Royal Norwegian Embassy Chancery
    No. 1,Dong Yi Jie, San Li Tun
    三里屯东1街1号
    电话:65322261, 65321329, 65323113
    34. 巴基斯坦
    Embassy of the Islamic Republic of Pakistan Chancery
    No. 1,Dong Zhi Men Wai Da Jie
    东直门外大街1号
    电话:65326660-2021, 65322504,65322695
    35. 菲律宾
    Embassy of the Republic of the Philippines Chancery
    No. 23,Xiu Shui Bei Jie, Jian Guo Men Wai
    建国门外秀水北街23号
    电话:65321872, 65322518, 65322451
    36. 波兰
    Embassy of the Republic of Poland Chancery and Residence
    No. 1,Ri Tan Lu, Jian Guo Men Wai
    建国门外日坛路1号
    电话:65321235, 65321236, 65321237
    37. 韩国
    Embassy of the Republic of Korea
    Ta Yuan Diplomatic Building East Wing
    三里屯北小街 塔园外交人员办公楼东配楼
    电话:65326774
    38. 罗马尼亚
    Embassy of Romania Chancery
    Dong Er Jie, Ri Tan Lu
    日坛路东二街
    电话:65323442
    39. 俄罗斯
    Embassy of the Russian Federation Chancery
    No. 4,Dong Zhi Men Bei Zhong Jie
    东直门北中街4号
    电话:65322051, 65321381, 65321267
    40. 沙特阿拉伯
    Royal Embassy of Saudi Arabia
    No. 1,Bei Xiao Jie, San Li Tun
    三里屯北小街1号
    电话:65324825, 65325325
    41. 新加坡
    Embassy of the Republic of Singapore Chancery
    No. 1,Xiu Shui Bei Jie, Jian Guo Men Wai
    建国门外秀水北街1号
    电话:65323906, 65323143, 65324886
    42. 西班牙
    Embassy of Spain Chancery
    No. 9,San Li Tun Lu
    三里屯路9号
    电话:65321986, 65323629, 65323728
    43. 斯里兰卡
    Embassy of the Democratic Socialist Republic of Sri Lanka Chancery
    No. 3,Jian Hua Lu, Jian Guo Men Wai
    建国门外建华路3号
    电话:65321861, 65321862
    44. 瑞典
    Embassy of Sweden Chancery
    No. 3,Dong Zhi Men Wai Da Jie
    东直门外大街3号
    电话:65323331
    45. 瑞士
    Embassy of Switzerland Chancery
    No. 3,Dong Wu Jie, San Li Tun
    三里屯东5街3号
    电话:65322736, 65322737, 65322738
    46. 泰国
    Royal Thai Embassy Chancery
    No. 40,Guang Hua Lu
    光华路40号
    电话:65321903, 65321980, 65321749
    47. 土耳其
    Embassy of the Republic of Turkey Chancery
    No. 9,Dong Wu Jie, San Li Tun
    三里屯东5街9号
    电话:65322650, 65322871
    48. 乌克兰
    Embassy of Ukraine Chancery
    No. 11,Dong Liu Jie, San Li Tun
    三里屯东6街11号
    电话:65326359, 65324313, 65326764
    49. 英国
    Embassy of the United Kingdom
    21/F North Tower ,Kerry Center
    嘉里中心办公楼北楼21层
    电话:85296600
    50. 美国
    Embassy of the United States of America Chancery
    No. 3,Xiu Shui Bei Jie, Jian Guo Men Wai
    建国门外秀水北街3号
    电话:65323831, 65323431

    51. 越南
    Embassy of the Socialist Republic of Vietnam Chancery
    No. 32,Guang Hua Lu, Jian Guo Men Wai
    建国门外光华路32号
    电话:65321155, 65325414, 65325415

    52. 南斯拉夫
    Embassy of the Federal Republic of Yugoslavia Chancery
    No. 1,Dong Liu Jie, San Li Tun
    三里屯东6街1号
    电话:65323516, 65321693, 65323016
                          办理签证须知                     TOP

    一:中国开放出境旅游目的地国:

    (一) 目前开放为旅游目的地的国家及地区是指根据中国与外国政府间协议所开放团队旅游的国家,即如果你想去下列国家旅游,您可以选择实惠简便的参团旅游: 新加坡、马来西亚、泰国、越南、文莱、柬埔寨、缅甸、老挝、菲律宾、印尼、韩国、日本、新西兰、澳大利亚、尼泊尔、埃及、土耳其、马耳他、德国、香港、澳门.目的地国的数量还将不断增加.我们也将适时更新.

    (二) 其中澳大利亚、新西兰只开放北京、上海、广州地区团队旅游。日本开放北京、上海、广东、辽宁、天津、浙江、山东地区,团队旅游签证只能在北京日本大使馆申请。

    二:护照与签证的种类

    护照的分类

    — 外交护照(红皮)

    — 公务护照,俗称“大公务”(墨绿皮)

    — 因公普通护照(褐色、深绿)

    — 因私普通护照(深红与葡萄紫)

    常用普通签证的分类


    ---个人签证(每个人护照上都有签证),按照入境目的又可分为:旅游、商务、学习、工作签证等。

    ---团体签证(一团只有一张带名单的签证,个人护照上可能空白或只有团队签证号码/韩国新加坡)

    ---落地签证(抵达目的地国家后在机场现场申请、核发的签证/泰国)

    ---返签(即在目的地国家申请并获得的入境许可,可以是签证原件邮寄过来,也可以是入境时对方派人到机场接入/新加坡马来西亚)

    ---过境签证(即为进入目的地国家而必须途经并入境第三国时,视第三国的移民政策和过境逗留时间的长短而可能需要申请的签证/日本澳大利亚)

    三:签证须知

    (一) 领区划分:以护照签发地为准,居住在相应省区的中国居民只能在对应的使领馆办理签证申请。

    澳大利亚: 广州领馆:福建、贵州、广东、广西、海南、湖南、云南

    上海领馆:上海、安徽、湖北、江西、江苏、浙江

    其它地区在北京大使馆办理

    日本: 沈阳领馆:东三省

    上海领馆:上海、江苏、浙江、安徽

    广州领馆:广东、广西、福建、海南

    其它地区商务签证及团队旅游签证在北京大使馆办理

    菲律宾: 广州领区:广东、广西、海南、湖南

    厦门领区:福建、浙江、江西

    德国: 上海领馆:上海、江苏、安徽

    广州领馆:广东、广西、福建、海南、浙江

    英国: 上海领馆:上海、浙江、江苏

    广州领馆:广东、广西、福建、海南

    法国:上海、广州领馆领区同英国,武汉领馆:湖南、湖北、江西

    申根国家范围:(SCHENGEN STATE)德国、法国、荷兰、比利时、卢森堡,西班牙、葡萄牙、奥地利、意大利、希腊;冰岛、芬兰、挪威、瑞典、丹麦。15国通用一种(任何一国)签证。即:持有任何一国签证均可在上述15国内自由旅行。申请前提:在该国停留时间最长,或主要商务活动发生在该国。

    (三) 各国签证所需材料

    1、泰国

    A) 有效期半年以上并有足够签证页的护照;

    B) 一张照片,必须是半年内的(小二寸)近照;

    C) 三个工作日出签。

    签证有效期:三个月;在泰境内可停留期限:60天

    2、马来西亚

    A) 有效期半年以上并有足够签证页的护照;

    B) 一张彩色小二寸照片;

    C) 三个工作日出签(上午出签)。

    签证有效期:三个月,在马境内可停留期限:14天

    3、菲律宾(护照需由持照人在指定位置签名)

    (1)旅游签证

    A)有效期半年以上并有足够签证页的护照;

    B)三张一寸照片;

    C)12岁以下儿童须有父母之一随行,并提供户口本原件;

    D) 60岁以上申请人须提供英文体检证明(北京、同仁、协和等大医院,样式附后)

    (2)三个工作日出签

    签证有效期:三个月,在菲可停留期限:团签10天,单签30天

    4、5、柬埔寨 缅甸

    A) 有效期半年以上并有足够签证页的护照;

    B) 三张照片,必须是半年内的小二寸近照;

    E) 四个//五个工作日出签。

    签证有效期:三个月;可停留期限:30天

    6、7、8、9 越南 老挝 尼泊尔 孟加拉


    A) 有效期半年以上并有足够签证页的护照;

    B) 照片1张/3张/1张/2张,小二寸近照;

    C) 5个/2个/3个/3个工作日出签(上午出签)。

    D) 老挝还需提供身份证复印件

    签证有效期:三个月;可停留期限:4周

    10、文莱


    A) 有效期半年以上并有足够签证页的护照;

    B) 两张照片,小二寸近照;

    签证有效期:三个月;可停留期限:30天

    11、印度尼西亚

    A) 有效期半年以上并有足够签证页的护照;

    B) 3张小二寸彩色近照;

    签证有效期:三个月;可停留期限:30天

    国 家
    工 作 日
    照 片
    签 证 费
    新加坡
    3
    1
    100
    泰 国
    3
    1
    110
    马来西亚
    3
    1
    80
    印度尼西亚
    2
    3
    340
    菲律宾
    3
    2
    250
    文 莱
    6
    2
    80
    越 南
    5
    1
    400
    老 挝
    3
    2
    116
    柬埔寨
    4
    3
    300
    缅 甸
    5
    3
    180
    尼泊尔
    3
    1
    255


    13、韩国

    A) 团签(一团一张签证纸)

    (1)有效期半年以上并有足够签证页的护照;

    (2)两张小二寸照片;

    (3)在职证明(带公章),如工作单位所在地与护照签发地不一致,需另附暂住证复印件;

    (4)身份证或户口簿(无身份证者)复印件;

    (5)未成年人必须有直系亲属随行,并提供出生证或户口簿复印件,以证明其关系;

    (6) 三个工作日,通常于临近出团时出签。

    B) 单签(护照上有签证章)则收费略高

        签证有效期:三个月,在韩可停留期限:团签5天,单签10天

    14、日本 团签

    A) 有效期半年以上并有足够签证页的护照;

    B) 签证表两份贴两张二寸照片;

    C) 能证明本人经济能力的材料,如:申请人本人名下不低于三万元人民币的定期存单复印件

    D) 五个工作日出签证,签证有效期:仅适用于团队按行程出发、返回,不允许离团。

    日本商签材料

    1) 日方出具材料(复印件均用A4纸)

    1.《招聘理由书》、《滞在予定表》、《身元保证书》原件。送签之日,须距日程表上启程日期8天以上。

    2. 已登记注册法人单位:〈法人登记誉本〉原件,须发行后3个月之内的,如果是股票上市公司,可用最新版的《会社四季报》代替。
       没有登记注册的单位:以下A或B或任选其一均可.
       A:公司、团体的概要说明书/大学教授邀请时,可用《在职证明》代替。
       B:简介书或宣传册等可表明邀请机关概要的资料

    2) 中方出具材料(复印件均用A4纸)
    1. 有效期半年以上的因私护照原件;
    2. 两张照片;
    3. 用中文填写《签证申请书》1份,签证申请书上的签字须与护照上的签字一致;
    4. 加盖单位公章的《在职证明书》(包括: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在本公司工作起止日期、任何职务)原件;
    5. 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一份;若民间团体,提供社团《注册登记证》复印件2份;
    6. 户口在使馆管辖地域外及就业单位不在户口所在地的申请人,须提交暂住证原件。
    7. 离、退休人员须出具离、退休证复印件2份
    8. 国有企业持因私护照者,须出具本公司同意其持因私护照办理赴日签证的证明信,原件、复印件各一份(此项可同第三项)
    3) 签证审批期限,经日方审查如没有问题,从递交申请的次日起5个工作日发给签证,如果被使馆列为“老办法”处理者,签证时间不定。

    15、16 澳大利亚/新西兰(护照需由持照人在指定位置签名)


    A) 有效期半年以上并有足够签证页的护照;

    B) 四张二寸照片;

    C) 本人身份证及全家户口簿复印件;

    D) 相当于三万元人民币以上的定期存单复印件或存款证明原件(现存入的存单建议再另开存款证明),或能显示以往存取记录的活期存折复印件。

    E) 在职者还需提供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公司简介、本人名片和担保函

    (1) 在职者担保函:该担保函在公司抬头信纸1上打印,加盖公章2并由主管领导签字留电话号码(座机)3。正文注明所在单位的具体职务4,年薪5,准假期限6并保证申请人按期回国并保留其职位7。(中英文均可)

    (2) 离退休人员:请提供退休证复印件;

    (3) 在校学生:学生在校证明原件,写在学校抬头信纸上,加盖公章,学校负责人签字。

    F) 夫妻同行需提供结婚证,老年夫妇可以户口本代替;

    G) 18岁以下申请人随父母旅游需提供亲属关系公证书。如夫妇一方单独携带子女前往,需提供另一方家长(包括离异方)签字并公证过的委托书;拘役或去世请提供相关证明。

    H) 70岁以上申请人需提供由澳大利亚使馆指定医院(待告)出具的体检证明原件(自行体检无效);此过程将持续两月左右,而且身体状况欠佳者有可能被拒签,所以必须提醒客人提前报名。

    I) 需办理新西兰签证者需提供上述资料两份(复印件1份);

    J) 根据澳使馆要求,客人必须亲自填写签证申请表并签名。

    签证有效期:仅适用于团队按行程出发、返回,不允许离团。团队回国后须凭护照和登机牌原件销签。

    17、德国

    A) 有效期半年以上并有足够签证页的护照;

    B) 两张二寸照片;

    C) 本人身份证及全家户口簿复印件;

    D) 相当于三万元人民币以上的定期存单复印件或存款证明原件(现存入的存单建议再另开存款证明),或能显示以往存取记录的活期存折复印件。

    E) 在职者还需提供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担保函:

    (1) 担保函在公司抬头信纸1上打印,加盖公章2并由主管领导签字留电话号码(座机)3。正文注明所在单位的具体职务4,年薪5,准假期限6并保证申请人按期回国并保留其职位7。(只接受英文)

    (2) 离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复印件,60岁以上免面试;

    (3) 在校学生:学生在校证明原件,写在学校抬头信纸上,加盖公章,学校负责人签字。

    F) 18岁以下申请人随父母旅游需提供亲属关系公证书。如夫妇一方单独携带子女前往,需提供另一方家长(包括离异方)公证过的委托书;如出现拘役或去世请提供相关证明。

    五个工作日出签。团队回国后须凭护照原件销签。

    18、法国 商务签证

    A) 护照及复印件;

    B) 一表一照片;

    C) 酒店定单与行程;

    D) 本人身份证及全家户口簿复印件+英文翻译件,户口本上的服务处所必须与担保单位一致;

    E) 资金证明(要求同德国)。

    F) 在职者还需提供公司营业执照原件+复印件+翻译件及英文担保函:(担保函内容同德国)

    1、离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复印件;在校学生:在校证明原件,写在学校抬头信纸上,加盖公章,学校负责人签字。上述两样文件需提供英文翻译件。

    G) 18岁以下申请人随父母旅游(要求同德国)


    19、英国

    A) 有效期半年以上并有足够签证页的护照;

    B) 四张二寸照片;

    C) 本人身份证及全家户口簿复印件;

    D) 资金证明(要求同德国)。

    E) 在职者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担保函:(要求同德国)

    F) 离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复印件;在校学生:在校证明原件,写在学校抬头信纸上,加盖公章,学校负责人签字; 18岁以下申请人随父母旅游(要求同德国)。

    面试后第二天、免面试五个工作日出签。

    20、芬兰

    A) 有效期半年以上并有足够签证页的护照;

    B) 四张二寸照片;

    C) 本人身份证及全家户口簿复印件,(使馆有权要查原件);

    D) 资金证明(要求同德国)。

    E) 在职者需提供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担保函,要求同德国

    F) 离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复印件;在校学生:在校证明原件,写在学校抬头信纸上,加盖公章,负责人签字。

    G) 18岁以下申请人随父母旅游(要求同德国)。


    21、奥地利

    A) 有效期半年以上并有足够签证页的护照;

    B) 四张二寸照片;

    C) 本人身份证及全家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D) 相当于三万元人民币以上的定期存单原件与复印件。

    E) 在职者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担保函(要求同德国)

    F) 离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复印件; 在校学生:在校证明原件,写在学校抬头信纸上,加盖公章,负责人签字。

    G) 18岁以下申请人随父母旅游(要求同德国)。


    22、23 埃及、土耳其


    A) 有效期半年以上并有足够签证页的五年因私护照;

    B) 两寸免冠近照3张(黑白/彩色均可);

    C) 身份证复印件和申请人所在的户口本复印件, 申请人户口本上“服务处所”一栏中注明的工作单位必须与其提供的单位抬头信纸,即申请人现工作单位一致;

    D) 个人有效存款证明(存款金额在3万元人民币以上),以示个人有足够经济能力承担旅游的全部费用。存款证明原件;

    E) 家庭资料表(由我公司提供,请务必详细、准确、真实填写表格中全部项目,包括父母姓名-无论在世与否);

    F) 在职人员还须补充如下材料: 1、申请人所在单位出具并加盖公章的函头纸不少于3张,且函头纸内注有单位准确的地址/电话等内容;
    2、申请人所在工作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事业单位须提供组 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3. 申请人名片2张;

    G) 18岁以下学生/儿童还须补充如下材料:学校准假证明原件;亲属关系公证书(中英文); 如系单亲带孩子去中东(要求同德国)。

    签证有效期:仅适用于团队按行程出发、返回,不允许离团。

    24、南非

    A) 客人签好名字的五年有效因私护照;

    B) 照片两张(小二寸);

    C) 填写个人资料表,在单位名称一栏请填写现职称;

    D) 提供带中文信头的担保函一张,要盖公章,单位负责人签字,本人是负责人的由其它领导签字;名片两张;

    E) 回国后须凭护照原件消签。


    25、毛里求斯


    A) 一表一照;护照首页复印件

    B) 确认过的往返机票及复印件

    C) 万元以上存折及复印件

    D) 旅签要酒店定单确认;

    E) 商签要邀请信并注明接待人的联系方式、地址电话。

    F) 3个工作日

    26、马耳他

    A ) 护照及两张彩照+ 身份证复印件

    B) 家庭地址、电话;公司地址、电话及担保信

    C) 每周二三四下午14:00—16:00办公,15个工作日。

    备注:

    1. 所有签证需由接待人员协助客人填写签证表,客人在护照和申请表上签名。

    2、所有护照均须至少6个月有效期并有足够空白页。

    3、上述信息截止于2003年7月15日准确无误,部分信息将根据使馆要求的变更而调整,恕不另行通知。

    4、如使馆要求与本网页不符合时,以使馆要求为准。